时间:2025-09-06 17:02:20
采 购 人: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日 期:2025年9月6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青岛华科技工学校现对城阳校区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华科技工学校城阳校区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网络高清摄像头、网络交换机、48盘位磁盘阵列、64路网络硬盘录像机(NVR)、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综合管理平台软件等。详细技术规格详见第三章。
4.品牌要求:本项目指定采购品牌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ikvision)生产的原装正品设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必须是海康威视的授权经销商或系统集成商,具备有效的海康威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邮箱发送资料的获取方式。
(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6时;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5年9月9日15点00分。
(2)地点:青岛市城阳区龙翔路300号,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龙翔路300号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1596690707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建设一套技术先进、运行稳定、扩展性强的安防监控系统,实现对教学楼、宿舍楼、地下车库、校园的全方位、高清化、智能化监控管理。
二、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全部要求为海康威视原装正品)
见附件四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不低于一年免费质保。
2.服务响应:提供技术支持热线及相应售后服务。
3.培训:需提供不少于2次针对管理员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商务分80分、技术分20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青岛华科技工学校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甲方(采购人):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合意,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
1.1 甲方所购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详见附表
1.2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税率为【 】%。以上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购买、生产加工、检测试验、包装、成品保护、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仓储、运输、保险、进场前送检 、验货、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培训及技术指导、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保修、规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额及其他税金等,以及移交货物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调整税率的,从调整之日起,本合同执行的税率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适时税率为准,本合同项下尚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按照不含税额的金额结合适用税率计算的总额予以支付。调整之前,乙方按原税率已开具发票并交付甲方所涉及的款项,甲方仍按照发票载明的税率结合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金额予以支付。
第二条 交付
2.1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第1.1条所述货物运送至下述地点:青岛市城阳区龙翔路300号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2.2设备交货日期:预付款支付后10天内。乙方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途中的损坏、卸装时的损坏等)承担风险责任。
第三条 付款
3.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全部设备到场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3.2.现金占比【100】%。
3.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第四条发票开具、送达要求及付款期限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纳税人基础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纳税人识别号:【52370200MJD846156G】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
账号:【37150199802700004543】
4.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发票,并在发票开具后的5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
4.3乙方承诺,本合同签署的乙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五条 质量
5.1货物质量以甲方招标选定的样品及甲方技术要求为准。
5.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原厂的、全新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3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需符合国家标准,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品质证明、检测报告及供货相关凭证。
5.4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5 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对货物数量、质量、外观、包装、品种、配套附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等进行验收,甲方随机抽取2套产品进行检查,如设备与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场更换,并承担因乙方产品问题对甲方造成的等一切损失。
5.5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时各方共同对货物经过验收后,如果货物或其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发书面的《验收单》,但是,该《验收单》之签署并不代表货物质量完全合格。
5.6如因质量发生争议,由各方共同委托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如该部门因受专业或技术等原因所限而不能办理的,则共同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其鉴定结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7验收标准:无论各方自行组织验收,还是共同委托验收,抑或于仲裁或诉讼情形,验收标准须以本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条款为根据。
5.8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9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期限:甲方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如确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但甲方应给予合理费用。
5.10质保期内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故障通知,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的,报修响应时间为12小时,2日内维修工程师赶到现场。若故障在 7日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样档次的材料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处理,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逾期交货的(交货以经甲方验收合格为完成标准),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千分之一/日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并于5日内退还甲方预付款,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货物也不承担相应货款。
6.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或甲方技术标准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或逾期10日以上才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甲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于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货款。
6.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或者调换、维修,造成货物交货延迟的,参照本合同6.1条约定执行。
6.4本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或已付款或未付款一定比例计算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其计算基数均包税额。
6.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执行就解除的,甲方应就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如有)开具收据。
第七条 通知和送达
7.1 重要通知和文件资料等如须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应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如以快递的方式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三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在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及诉讼过程中的通知、文书等,按以下地址送达即为有效。
甲方送达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龙翔路300号青岛华科技工学校】联系人:【刘岩】电话:【15966907072】
乙方送达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受到直接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就后续事宜或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8.2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得到或知悉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非本合同范围。该等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无效、提前解除或终止而受到影响。
8.3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6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
8.7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书格式
三、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海康威视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近三年类似业绩表(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售后服务承诺书
一、投标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青岛华科技工学校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
2 | 招标人 | 招标人: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联系人:刘岩 联系方式:15966907072 |
3 |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4 |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 提交疑问时间:2025年9月8日17:00前; 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邮箱 439772359@qq.com (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
5 | 招标文件答疑 | 答疑文件发送时间(如有):2025年9月9日10:00前; 答疑文件发送方式:发送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 注: 1)纸质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每页均应标注页码; 2)电子版内容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正本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全本扫描件)。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响应,投标人必须将所投各包的投标文件分别编制,并在封套注明所投包号。 |
7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并在封套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 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 |
8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注明需盖章的资料均应按要求签署。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次招标无需缴纳; |
10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1 | 投标文件递交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3 | 年份要求 | /。 |
14 | 核心产品 | /。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招标人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
16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1名 |
18 | 相关费用 | 中标服务费:无。 |
1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20 | 是否统一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21 | 分包及中标规定 | 本项目为1个包。 |
22 | 样品递交要求 | 需提供样品:网络摄像机、网线、24口交换机 |
说明
| 1)招标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投标人的注意。2)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上述关于印章的约定均指参与项目的该自然人签名。 |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说明
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代理机构:无。
3.合格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费用:无。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
改组成。
6.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以前通知招标人。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7.2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三、投标文件编写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8.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0.投标报价
10.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
(1)投标总报价为本次招标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用户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原有家具拆运、部分家具清理回收、施工配合费、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10.2投标人限报一种方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作出优惠的,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人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
10.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报价表格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拟格式。
11.投标文件编写
1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
11.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2.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及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3.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4.投标文件装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保证金
15.1无。
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本项目不涉及。
16.投标有效期
1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四、投标文件递交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文件签收
18.1本项目只接受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
19.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9.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五、开标与评标
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20.开标
20.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1.评标委员会
详见前附表。
22.评标原则
22.1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审慎性原则,保密性原则。
23.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5.综合评审
25.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
七、授予合同
26.中标通知书
26.1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7.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
九、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
十、其他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9)将合同转包的;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
二、投标书格式
一、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清单报价;
二、技术标:
1、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三、资格、资质证明部分: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检测报告。
2、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附合同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青岛华科技工学校: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
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总报价 | 大写:元。 小写:元。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 |
注:1、本表必须按给定格式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如无相应内容,填“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网络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DS-IPC-B12HV3-IA(poe) | 1、接口 | 台 | 400 |
2 | 8口POE交换机 | 海康威视 | DS-3E1510P-110W-E | 1、性能参数 | 台 | 14 |
3 | 24口POE交换机 | 海康威视 | DS-3E1526P-370W-E | 1、性能参数 | 台 | 5 |
4 | 48口POE交换机 | 海康威视 | DS-3E1552SP-E | 1、性能参数 | 台 | 16 |
5 | 核心交换机 | 海康威视 | DS-3E3752-E | 1、管理与维护 | 台 | 1 |
6 | 64路硬盘录像机 | 海康威视 | DS-8864N-R8 | 1、视频参数 | 台 | 2 |
7 | 48盘位磁盘 | 海康威视 | DS-A70348R | 8U机架式48盘位网络存储设备,设备包含48块8T硬盘。 设备内置视频云存储软件(含授权) 支持视频流、图片流直存 支持ONVIF、GB/T 28181、RTSP等标准协议 云存储系统支持单机/集群化部署,对外提供唯一IP的存储服务 支持云存储节点之间容量及业务负载均衡 支持云存储节点在线无缝扩容,容量和性能线性增长 支持云存储空间按需分配,分配的存储空间在线扩大或缩小,不影响读写业务 云存储系统提供虚拟化资源池,支持按周期覆盖、容量覆盖、不覆盖等多种存储模式 云存储系统具备纠删码数据保护技术,保障数据完整性,支持超损回放 | 台 | 3 |
8 | 解码器 | 海康威视 | DS-6A12UD(标配) | 超高清解码器 | 台 | 1 |
9 | 拼接屏 | 海康威视 | DS-D2A55XYZ | LCD液晶显示单元; 尺寸:55英寸; 分辨率:1920x1080; 视角:178°(水平)/ 178°(垂直); 响应时间:6.5 ms (G to G); 对比度:3000:1; 亮度:500cd/㎡; 物理拼缝:3.5mm; 输入接口:VGA × 1, HDMI × 1, DVI × 1; 功耗:≤190W; 电源要求:AC 100-240V~, 50/60Hz; 寿命:≥60000 小时; 工作温度和湿度:0℃--40℃,20%--80%(无凝露); 外形尺寸:1213.50 (W) mm × 684.30 (H) mm × 71.19 (D) mm | 台 | 12 |
10 | 综合管理平台 | 海康威视 | iSecure Center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 通过接入视频监控、入侵报警、一卡通、停车场、动环等系统的设备,获取边缘节点数据,实现安防信息化集成与联动。以电子地图为载体,融合各系统能力实现丰富的智能应用。该平台适用于全行业通用综合安防业务,对各系统资源进行了整合和集中管理,实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含500路视频授权) | 套 | 1 |
11 | 平台服务器 | 海康威视 | DS-VE22S-D/R4 | 2U双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CPU:配置2颗intel至强4510处理器,核数≥12核,主频≥2.4GHz 内存:配置128G DDR5,16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2TB内存 硬盘:配置2块1.2T 10K 2.5寸 SAS硬盘,默认支持8个3.5寸/2.5寸硬盘,可选最大支持12个3.5寸/2.5寸硬盘,可选兼容4个NVMe硬盘 阵列卡:配置SAS+HBA卡,支持RAID 0/1/10; PCIE扩展:支持7个PCIe扩展插槽(包括1个OCP 插槽),其中5个PCIe 5.0 网口:4个千兆电口; 支持选配10GbE、25GbE SFP+等多种网络接口 其他接口:1个RJ45管理接口,后置2个USB 3.0接口,前置2个USB2.0接口,1个VGA接口 电源:标配550W(1+1)高效白金热插拔冗余电源 | 台 | 1 |
12 | 6类网线 | 海康威视 | DS-1LN6UE | 1、产品特性 | 箱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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